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徐艳
聚焦日照海上旅游安全中心存在的问题,解决游艇、休闲海钓渔船、海上体育经营船舶、海上游乐设施监管难题,3月10日下午,《日照市海上旅游安全管理规定》发布,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日照市海上旅游安全管理规定》分为总则、船舶安全管理、海上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景区与靠泊设施管理、监督管理与行业管理、应急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共五十三条。
《日照市海上旅游安全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在日照市管辖海域内借助船舶、海上游乐设施等开展观光娱乐、休闲海钓、体育经营等活动。对旅游客运船舶、游艇、休闲海钓渔船、体育经营活动船艇的经营资质、标识及安全设备配置、禁限航规定和安全作业规定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类船舶在经营管理、秩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鼓励实行游客实名制,规范游客登乘秩序。规定了海上游乐设施的准入条件、人员配备和设施维护要求,设立了灾害预警和禁止性条款,明确海上游乐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具备出厂合格证明才能投入运营。
《日照市海上旅游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山东省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针对游艇未安装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并保持正常开启,旅游客运船舶、游艇违反禁限航要求航行,在渔业专用码头上下游客等三种行为设定了罚则。
值得注意的是,游艇不得从事渔业捕捞和休闲海钓、旅客运输等活动,因万平口泻湖水运基地水域属于封闭、非通航水域,不适用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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