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交通、财政两部门联合印发《泉金客运航线发展财政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对泉金客运航线发展进行资金补贴,扶持泉金客运航线稳步发展,更好地服务两岸同胞往来交流。 资金主要用于: √ 泉金客运航线航次定额补贴 √ 客运量超额奖励 √ 组团旅行社奖励 √ 外省籍旅客船票补贴 航次定额补贴和客运量超额奖励 主要针对 泉金客运航线在泉注册的参航企业
企业使用自有船舶实际参与营运的,每个航次可以获得补贴4800元;租赁船舶实际参与营运的,每个航次补贴4300元;如果碰到气候原因临时停航,则每航次补贴2400元,以弥补参航企业因气候原因停航导致的亏损。 如果参航企业完成客运量比上一年度增长10%的,当年度实际完成客运量超过上一年度客运量的部分,还将按每人次奖励5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鼓励旅行社组织旅游团 经由泉金客运航线往来两岸
奖励对象为本地组团旅行社,其中,泉州本市组团旅行社通过泉金航线到台湾旅游的,旅客每人次可获奖励50元。外地组团到台湾旅游的,只要途经泉金航线并由泉州本地组团旅行社地接,旅客每人次也可获奖励50元。 在此基础上,如果是外省组团到金门旅游,途经泉金航线并由泉州本地组团旅行社地接的,外省籍旅客每人次还可额外再享受50元的船票补贴。 资金奖励、补贴政策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其中,航次定额补贴、组团旅行社奖励和外省籍旅客船票补贴按季度申报,客运量超额奖励按年度申报。 如果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涉黑涉恶的,将不能享受补贴奖励,有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资金将被追回,并不能再享受政策,造成损失的,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泉金客运航线是福建省对台海上客运航线之一,往返于泉州南安石井码头与金门之间,航线于2006年6月8日正式开通,截至目前安全平稳运行13年,累计运送两岸旅客约132万人次,年度旅客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已成为两岸经贸交流往来的“黄金通道”。 为满足两岸同胞的出行需求,航线已经由开通初期的每天2个航次增加到现在的8个或10个航次,共有“八方”轮、“百丽”轮2艘船舶参与运营,更加方便两岸旅客选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