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德兰王国(荷兰语: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因其荷兰省最为出名,故称“荷兰”(荷兰语:Nederland),是由荷兰、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属圣马丁4个构成国组成的君主立宪制的复合国,是一个以荷兰本土为核心的主权国家。荷兰王国政府的权力仅限于国防、外交、国籍和引渡,除了上述权力以外,各构成国皆有完全的自主权和自治权。
Holland仅指一个地区,既是今日位于荷兰西部的南荷兰、北荷兰两个省(原来是一个省),这个名字是在黄金时代的时候随着荷兰商人传向世界的。在拿破仑统治时期,也曾有过Kingdom of Holland的名称。这个称呼就像今天用England代指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一样,更多的时候代指荷兰王国的欧洲本土。
荷兰的正式名称是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翻成英文就是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正式场合下的中文名称也由此而来,译为尼德兰王国,涵盖荷兰本土以及其海外领土(阿鲁巴、库拉索、荷属圣马丁)。这一名称来源于16世纪的尼德兰联邦,由位于欧洲大陆西部北海沿岸的7个省(隶属于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组成,其中除荷兰外还包括了比利时、卢森堡、以及当今德国和法国的部分领土。其后这一地区的权力由于政权的更迭几经易手,版图也随之不断变化。在19世纪荷兰曾短暂的统一过该地区,但1830年比利时在法国的怂恿下独立,卢森堡也紧随其后在1890年独立,差不多就形成了荷兰本土现今的版图。
正式英文名是 Netherlands 或 the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
Netherlands 对应荷兰语 Nederland, 意思是“低地”。
Holland 本来是指荷兰西部的一个地区,也就是今天的南、北荷兰省一带。这里是荷兰最发达对外交流最多的地方,因此也成了整个荷兰的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