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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走私集团大姐大认罪 面临21年牢刑


  洛杉矶华人大规模走私、诈骗及洗钱集团的“大姐大”赖薇(Wei Julia Lai,音译)9日在洛杉矶联邦法院认罪,将面临21年牢刑,并须交纳200余万元赔偿金及50万元的罚款。

  基地设在洛杉矶县工业市的华人大规模走私、诈骗及洗钱集团的主犯赖薇在其“洋”律师的陪同下出现在洛杉矶联邦法院,并举起右手宣誓认罪——赖薇承认自己犯下了洗钱罪及电信欺诈罪。

  根据华裔检察官许文恩(Wesley Hsu)在庭上宣读的检辩双方事先达成的认罪协议,赖薇认罪后将面临21年的牢刑,此后还须度过监管释放期3年。因其集团大量走私服装,为此赖薇必须偿付因此而欠下联邦政府高达2百零4万2257元的税金,并被罚款50万元,其涉案财产也将被联邦政府没收。

  现年44岁的赖薇,身着藏青色裙套装,脚踏黑色半高跟鞋出现在法庭上,一头黑发梳理得一丝不苟。曾在美国高校读过书的赖薇,在庭上用英语与律师沟通及回答法官的提问,显得很从容。但当法官普里戈森(Pregerson)问及是否理解庭上讨论的认罪协议内容,以及她将为此坐牢21年时,赖薇表情失控,不时用纸巾擦拭止不住的鼻水。

  联邦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经两年卧底调查,于2011年7月下旬收网,破获了逃税金额超过2百万元的服装走私犯罪集团,逮捕了以华人为主的9名嫌犯,其中包括该犯罪集团的“大姐大”赖薇。这位“大姐大”在洛杉矶工业市开办了一个“洛杉矶外贸区”(FTZ),她自任老板。根据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提供的起诉书,被捕前赖薇曾伙同其他嫌犯以假报货物名称等手段将大量牛仔裤及其它衣物走私到全美各地,使联邦政府损失了大量税金,同时打击了那些依法经营的企业。

  根据双方的认罪协议,在2009年至2010年间,赖薇曾以注册“影子银行账户”等手段先后在罗兰岗等地银行洗钱,并犯下了电信欺诈罪。法官普里戈森决定于6月20日下午宣布对赖薇的量刑。赖薇在9日开庭前曾认一项共谋犯罪罪及一项洗钱罪,但9日庭上宣读的检辩双方认罪协议内容已有变化,在新版认罪协议中,赖薇选择了承认洗钱罪与电信欺诈罪。

  庭上,赖薇曾通过律师向法官表达减刑之意,但法官回应说,赖薇犯下了很重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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