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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包车旅游动态] 成都一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被罚8万元

    发表于2016-2-16 10: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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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私自开展旅游业务、虚假宣传、诱骗游客……不仅要被罚,还要遭曝光!2月15日,四川省工商局向媒体通报,日前该局通过“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四川信用网”,向社会公布了9家涉旅企业10条涉旅不良信息,内容包括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行为类型、实施处罚机关等信息。这也是四川省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公示制度后首批被曝光的企业。


被曝光的9家企业中,三家旅行社因派遣没有导游资质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选择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旅游经营者作为服务提供方、未备案私自开展旅行业务被成都市旅游部门查处,一家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尚未取得经营许可,就擅自经营旅游客运服务,被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罚。还有旅行社存在未取得游客书面同意擅自“转让”业务给其他旅行社,用不合理低价游诱骗游客、另行安排购物或付费项目收取回扣等违法行为。其中,一旅行社因擅自变更旅游行程被处罚款8万元,一旅行社在合同中未载明规定内容、事项和未告知地接社相关信息,且其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宣传以外的活动,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2万元。

据省工商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示的信息为2015年第四季度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根据四川省工商局、省旅游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示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的通知》规定,公示的不良信息将与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在行业中的资质获取、信用等级评定、表彰奖励、政策优惠等挂钩。

成都欧洲旅游频道提供

  公布的9家企业中,三家旅行社因派遣没有导游资质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选择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旅游经营者作为服务提供方、未备案私自开展旅行业务被成都市旅游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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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尚未取得经营许可,就擅自经营旅游客运服务,被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罚。

  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未取得游客书面同意擅自“转让”业务给其他旅行社,用不合理低价游诱骗游客、另行安排购物或付费项目收取回扣,有这些违法行为的旅行社也没有逃过相关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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