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三亚市有关部门获悉,目前,三亚市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小型客货车(12座以下或1吨以下)在繁华地段道路或其他地段停车,每30分钟收费分别为3元和2元。
据了解,即将实行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主要参照去年制定但未实行的收费标准方案。
出租车辆在指定候车客场、点候客;进入各类停车停放不超过10分钟;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消防车及综合执法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通信、供水、供电、市政工程抢修作业的车辆;不具有停车场相应场地、设施和管理人员等6种情况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三亚市区繁华地段(区域)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为: 小型客货车(12座以下或1吨以下)日间3元/辆(每30分钟内,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最高收费限额20元/辆;夜间为8元/辆/次。摩托车、三轮车、电动摩托车日间1.5元/辆/每30分钟内,最高收费限额8元/辆;夜间3元/辆/次。
日间(7:00至21:00)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21:00至次日7:00)为计次收费时段。
其他地段小型客货车2元/辆/每30分钟,最高收费限额15元/辆;夜间6元/辆/次。摩托车、三轮车辆、电动摩托车日间1元/辆,最高限额6元/辆;夜间2元/辆/次。
目前,三亚市区繁华地段和其他地段范围正在研究中,待研究确定后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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